
山東交通學院碩士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管理辦法
為鼓勵我校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在校期間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研究生優秀獎學金(以下簡稱優秀獎學金)。為加強優秀獎學金評定與發放,特制訂本辦法。
一、參評對象
山東交通學院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參評對象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3.各門課程學習成績合格。
4.在學校標準學制內。
5.按學校規定辦理了注冊手續。
三、評選時間與次數
優秀獎學金評選一般為: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后進行一次;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完成后進行一次,在校期間共2次。
四、等級及申請條件
優秀獎學金設一等、二等、三等共3個等級。
(一)一等優秀獎學金,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位課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或畢業論文答辯為優秀。
2.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發表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
3.獲得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者。
4.在其他方面取得特別突出成績者。
(二)二等優秀獎學金,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位課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或畢業論文答辯為良好以上。
2.在普通刊物發表2篇及以上學術論文者。
3.獲得實用新型專利1項及以上者。
4.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績者。
(三)三等優秀獎學金,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位課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
2.在普通刊物發表1篇學術論文。
3.獲得外觀設計專利1項及以上者。
4.在其他方面取得較為突出成績者。
以上所說論文、專利均指與本專業相關成果,其中論文作者不計位次取前兩位,專利不計位次取前三位。上述成果必須以山東交通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
五、等級比例及獎勵標準
1.一等:每次評選人數不超過在校研究生人數的5%,每人每次獎勵3000元。
2.二等:每次評選人數不超過在校研究生人數的10%,每人每次獎勵2000元。
3.三等:每次評選人數不超過在校研究生人數的20%,每人每次獎勵1000元。
學校研究生規模較小時,不分領域評選;當專業領域達到一定人數時,分領域進行優秀獎學金評選。
六、評定程序
1.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學校領導為組長的研究生優秀獎學金評定小組,成員由從事研究生管理、教育教學人員及研究生導師等構成,負責研究生優秀獎學金評定工作。
2.符合評定條件的研究生填寫《山東交通學院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申請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學科與研究生處,學科與研究生處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
3.研究生優秀獎學金評定小組依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評議,分等級進行排序。高一級落選者,列入下一級評選。擇優評選出各等級優秀獎學金人選。
4、優秀獎學金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分管校領導批準,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七、經費來源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從學校核撥的研究生經費中列支。
八、附則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開始實施,由學科與研究生處負責解釋。